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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同情心是道德的底线,按照孟子的说法,是人与禽兽区别的开端,人和禽兽的区别就这么一点点东西,要把它发扬光大,如果泯灭了,人就成了&ldo;非人&rdo;,人沦为禽兽就是从同情心的麻木、死灭开始的。
在我看来,一个人如果不善良,没有同情心,对生命冷漠、冷酷,其实连禽兽也不如,比禽兽坏得多。
那些猛兽,你站在弱小动物或者站在没有防护的人的立场上可以说它们残暴,但它们的残暴仅仅是一种本能,仅仅是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不会超出这个生存需要的范围。
但人不一样,人残酷起来没有边儿,什么坏事都能干,完全不是为了生存,和生存毫无关系,那样的坏事也会干。
人会以残酷为乐,从残酷中得到快乐,而且可以把人特有的精神能力,把智力、想象力都用在这上面。
人的这种残酷的能力要远远超过动物,动物不会有法西斯,不会有恐怖主义,不会有形形色色的酷刑,只有人类才会有。
第26章道德的根本(2)
如果说个人没有同情心就不是人,那么,一个社会,如果普遍没有同情心,善良成为稀缺品质,那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没有安全感,没有温暖,没有幸福。
一个好的社会,起码的条件是它的成员普遍有同情心,善良是占主导地位的品质。
现在这个问题比较严重,从社会现状看,伪劣食品、假药泛滥,矿难、公共安全事故频繁,野蛮执法、见死不救的事件触目惊心,种种现象让人感到善良缺失,对生命的冷漠、冷酷比比皆是。
我认为,除了从个人的生命觉悟找原因外,更应该从社会的角度反思,根本的原因是法治秩序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对残害生命的行为不能有效地防止和惩罚,相反,善良的人往往处于弱势,甚至因为善良而招祸。
在这样的环境中,同情心得不到鼓励和保护,使得人们不敢善良。
所以,从社会的角度讲,唯有健全法治,扬善惩恶,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
二、道德的基础之二:做人的尊严
1道德的高级基础:做人的尊严
在西方哲学史上,还有一些哲学家强调,人是有灵魂的,而作为有灵魂的存在,做人是有尊严的,这个做人的尊严是道德的基础。
主张这样一个观点的,古希腊从苏格拉底开始,近代主要是康德这一派德国哲学家。
我本人认为,这一派的观点与主张同情心是基础并非不相容的,因为人性本来就包含两个层次,一是生命,二是精神性,二者都可以是道德的基础,从二者谈道德都是言之成理的。
人不仅仅是一个生命的存在,而且是一个精神性的存在,这是人比动物高级的地方,是人之为人的特点。
作为精神性的存在,人不但要活,而且要活得有意义,有对超出生存之上的意义的追求。
所谓灵魂,就是指这样一种超越性,要超越生存,追求比生存更高的意义。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这是人身上的神性。
人的高贵在于灵魂,人不可以亵渎自己身上的这个神性,要有做人的尊严。
和基于生命的同情心相比,这个基于灵魂的尊严感确实是道德的更高基础。
关于人的尊严,康德有一个经典表述,他说:人是目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可以把人用作手段。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康德说,人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身体,身体是物质的东西,人作为身体是属于现象世界的,受自然规律支配,是不自由的。
但是人还有另一方面,就是灵魂,灵魂是超越物质的,人作为灵魂是属于本体世界的,因而是自由的。
怎么证明人是自由的呢?康德说,证据就是道德,道德证明了人能够支配自己的行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立法,证明了人是自由的。
人的身体受自然规律支配,要趋利避害,是利己的,但是,人不仅仅是受本能的支配做事情,当人按照道德做事情的时候,人其实站得比本能高,超越了本能,做应当做的事。
这时候,他是在用一个高于自然规律的法则指导自己,这个法则有时候甚至是对抗自然规律的,不但不利己,而且损害自己,牺牲自己。
这是一个至高无上的法则,它不是自然界规定的,必定另有崇高的来源、神圣的来源。
那么,康德说的人是目的,就是指这个作为灵魂的人,作为精神性存在的人,作为本体世界的人,这是人的真正本质之所在,人身上的这个最高贵的部分、神圣的部分是目的,永远不可以把它用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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