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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社会现状,触目皆是对他人生命的冷漠,假药、伪劣食品、矿难、凶杀、野蛮执法、见死不救等等,这类事件层出不穷,善良似乎成了稀缺的品质。
原因何在?按理来说,同情心是人的第二本能,虽然比第一本能利己心弱一些,终归也是本能,每个人的人性中都是有善良种子的,但为什么这么多人的善良种子烂在里面了呢?很多简单的道理为什么大家都好像不懂了呢?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当然,这肯定和商业化的发展、人们过分地追求物质有关。
善良,同情心,是人与人之间互相作为生命来对待,我是一个生命,别人也是一个生命,我要将心比心。
要能够把别人当作生命来对待,前提是先要把自己当作生命来对待,对自己生命的感觉是敏锐的。
可是,一个人如果完全受物质欲望支配,整天为赚钱和花钱而忙碌,他对自己生命的感觉就不可能是敏锐的,因为他根本没有时间去感觉,去想一想自己作为一个生命到底需要什么。
如果大家对自己生命的感觉都趋于麻木,不是作为生命在活,而是作为利益的载体在活,那么,这样的一群人之间当然就不可能作为生命和生命互相对待了,而只能是利益和利益的较量了。
所以我认为,现在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很复杂,一个重要原因是作为个体活得不单纯,背离了生命之道,个人生命状态的异化导致了人和人之间的同情心的缺失。
不过,我不认为商业化必然会造成这种情况,西方社会早就是市场经济了,可是人家对生命普遍是很尊重的,当然也会有残害生命的事情发生,但那就会成为大新闻的,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谴责。
为什么会有这个区别呢?我分析下来,可能有两个原因。
原因之一,我想追问我们的传统。
儒家文化虽然也很讲究同情,把&ldo;仁&rdo;树为道德的核心,可是,我们想一想,中国两千年的专制社会对生命是什么态度?基本上可以说,在专制权力面前,生命等于零,&ldo;君命臣死,臣不得不死&rdo;,人命是不值钱的。
为什么儒家的仁义道德在政治上、实践上却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呢?我觉得儒家伦理本身是有毛病的。
西方哲学家认为人有两个本能,第一是利己本能,然后,把利己之心推己及人,知道别人也是爱自己的,这就是同情本能。
儒家伦理在这两点上都有毛病。
首先,儒家伦理是否定利己的,而如果不让每个人爱自己的生命,追求自己的利益,那又用什么来推己及人呢?其次,儒家伦理在推己及人上也有问题,推的范围局限于宗法关系,&ldo;仁&rdo;蜕变成了&ldo;孝&rdo;,&ldo;孝&rdo;在国家层面上又演变成了&ldo;忠&rdo;,结果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全国百姓和官员的生命都掌握在他手中,生杀予夺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个体生命价值和生命权利的观念从来没有真正确立,这个毛病影响到了今天,影响到了国民心理,很容易导致对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的冷漠。
原因之二,正因为个体生命价值和生命权利的观念没有真正确立,就使得法治社会的建设面临重重困难。
法治社会的出发点就是保护每个人的生命权利,包括追求自己利益的权利,而对损害此种权利的行为加以制止和惩罚。
在健全的法治社会里,无论法律的制定,还是政府的职能,一定都是围绕着这个出发点,以此为最高原则和取舍标准的。
可是,我们仍然有不少的法律和准法律、不少的行政条例和政府行为是违背这个原则的,比如广受诟病的城管条例。
前不久有一个报道,我看了非常难受。
一个外地妇女在北京借了间屋子,开了个裁缝铺,这间屋子是房东搭的违章建筑,城管就来执法了,要把它拆掉,来了好几辆车。
当时这个妇女见了特别焦急,昏了过去,小便失禁。
房东老太太是学医的,知道小便失禁非常危险,就恳求城管把病人送医院,城管拒绝了,说自己是来执法的,不管这个。
房东就上街拦出租车,拦了十辆都没拦下,直到第十一辆才成功,但送到医院时,这个妇女已经死了。
我觉得这些城管尤其可恶,竟然以执法的名义见死不救,可见他们心目中的所谓法是和生命敌对的。
出租车司机们是怕给自己惹祸,毕竟有这么多令人生畏的城管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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