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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无其不可乱,惧以仍之,弥不恤其乱,而以为善逃之智,虽可无乱,弗欲也。
小人以意力操天下,而与交,故将乱之以成乎其可惧;与之交而欲无乱,不得也。
为兵之言者曰:“禽之制在气。”
小人之言也。
以气制人,有所奖以助其气,有所抑以张其气。
利一往之气,物莫能自守,而耳目惊于所新。
楚婴齐以之升秦于诸侯之上,以昌秦而自昌,若曰:“吾所与者,诸侯莫敢上也。”
抑齐于宋、陈、卫、郑之下,以下齐于诸侯,而使结诸侯,若曰:“吾所为来者,诸侯能协我以相助,而皆可上之也。”
惟然,诸侯固一惊其耳目,而不敢违矣。
且诸侯之不敢违,非乐与而固恃之也。
齐未几而授玉于晋,宋、鲁、卫未几而合兵于郑。
方其惧之,即惧以谋,而谋即在是。
故小人之言兵者曰:“禽之将击也必伏。”
鲁以之而不惜以君盟大夫,卫以之而不惜下秦,齐以之而不惜为宋、陈、卫、郑下。
楚方为齐以讨鲁,鲁免讨而可以矜齐,君与大夫夷,不之辱也。
楚固为齐讨鲁、卫以争晋,齐得屈鲁君而服卫,降班以夷乎小国,不之辱也。
造次以终楚事而各有心,则惟其命焉可矣。
惟然,故楚以得行其乱令,而诸侯姑听其一往之为,后亦不可得而式从也。
故小人之气,生小人之机,小人之以制人,而小人即用以相制,观乎盟蜀之序而见矣。
言兵者两有取于禽,小人用禽道者也。
君子之安其身也,无苟伏;定其交也无为气。
取小人之道废于己,则禽之制不足以逞,亦何至乱其所守哉!
三
奉大义者不可以无略。
略者,取舍之迟速,名实之弛张。
迟速之机,徙义之几也;弛张之宜,措义之宜也。
略裁于心,心制以义。
故略之与义,均出而互用。
《春秋》书五国之伐郑,大其伐也。
郑合于楚以侵卫,导楚以大盟诸侯,郑于是不可不速伐,晋于是不可不速以伐郑。
鲁、宋、卫、曹受婴齐之盟于蜀而戴楚,晋于是不可不速连四国以伐郑,鲁、宋、卫、曹于是不可不速伐郑以辅晋。
冬十一月,楚人盟诸侯于蜀;春正月,晋、宋、鲁、卫、曹会伐郑。
略之以速为利,义在速矣。
晋乃以不忘诸侯而避楚,诸侯乃以不固亲楚而悖晋,故败于郑而不书,以为无暇谋其不败也。
郑合于楚以侵卫,导楚以大盟诸侯于蜀,郑以是不可不伐,晋于是而不容已于伐郑,实也。
讨邲之役,名也。
不名其实,而名非其实者,晋知弛张之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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