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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有血迹怎么了?酒楼杀鸡杀羊的大厨每天身上都沾血,你怎么不把他们都抓起来?”
方平十分不爽,一阵胡搅蛮缠道。
“强词夺理,”
手持雁翎刀的年轻人轻哼一声,用刀一指地上的两个死人,“这二人心口凹陷,明显是被人用重手法打死,而你,浑身肌肉,手上都是老茧,足够造成这般伤口。”
方平心道老子就是手贱,没事儿检查个屁的尸体,还把他们的衣服给扒开了,这下好了,人家一眼就看到伤口了,再加上我一身的血,那是黄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呵呵,贫僧杀没杀人,关你何事,还张口就要把贫僧送到衙门,你谁啊,朝廷鹰犬么?”
年轻人冷笑一声,从腰间掏出一个铁牌,对着他晃了晃:“不才顾凌云,京城六扇门捕头,绰号凌云追日,正是阁下口中的朝廷鹰犬。
怎么着,大师,随我去衙门口走一遭吧,若人真不是你杀的,我自会还你清白。”
好么,这是撞枪口上了啊。
跟你回去?等你找到凶手的时候,指不定都猴年马月了,我的快递还送不送了?
再者说衙门人多眼杂,万一再碰到锦衣卫的人,那不就歇菜了么,不能跟他回去。
方平翻着白眼道:“抱歉,贫僧跟你们六扇门又不熟,凭什么听你们的,万一你们屈打成招怎么办?贫僧还有事,告辞了。”
“我看你就是做贼心虚,”
顾凌云冷哼一声,一抖手中的雁翎刀,对着方平就砍了过来,“不要走,看刀。”
方平下意识的一摸身后,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的棍子早就没了。
“可恶,早知道会碰到麻烦,刚才就把那沾了血迹的禅杖给带着了,虽说已经被我拧成了麻花,但总能挡一挡不是。”
无奈之下,他只能连连躲闪。
顾凌云的刀法度严谨,而且很快,如同狂风骤雨一般。
方平躲了十几刀之后,全身上下,全都被他的刀光给笼罩住了,一个不留神,胳膊已经被雁翎刀划了一下,顿时感觉一阵疼痛。
这一下不仅划破了他的僧袍,胳膊上还被砍出了一道浅浅的伤口。
“不好,这家伙手里的乃是一柄宝刀。”
方平额头冒汗,幸好我刚才没有冒然的用手臂去挡刀,不然的话,可能此刻两条手臂都没了。
这时候他无比怀念自己的镔铁棍子,虽然可能依旧挡不住这宝刀,但棍子笨重,可能会伤了宝刀,会让宝刀的主人有所顾忌,不敢轻易出招。
他这时候两手空空,面对着对方精妙的刀法和能破自己金钟罩铁布衫儿的宝刀,那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三十六计,溜之大吉。”
方平又躲了两下,冷不丁的双足猛踢地面上的碎石,砸向顾凌云,唬的他躲避的功夫,那是掉头就跑。
“哪里走?本捕头绰号凌云追日,最擅长途奔跑,你逃不掉的。”
顾凌云身子一低,施展轻功就追了上去。
方平听到这话,吓了一跳,跑的更加的快了。
一个时辰过后,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之中,两个气喘吁吁的家伙面对着面,都跑的满身大汗,没多少力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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