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回见。”
余初挂掉电话后,重新走向店员:“刚刚那件蓝色衬衫有大一号的话,就跟我包起来。”
从衬衫到线衣到外套,还有裤子鞋子什么的……买了两三身有余。
都是些国产的通勤衣服,款式流行,质量不错,性价比高。
也省的他穿来穿去,也只有从驻地带来的那两套不太合身衣服。
她拎着大包小包回到出租房门前,将右手拎着的东西放在地上,正准备掏出钥匙开门。
门自动开了。
楚小哥站在门后,穿着灰色线衣,踩着蓝色拖鞋——还系着一条黄色的围裙。
余初看着围裙上小黄鸭的图案,再看看国师大人那张神棍的脸,有些忍俊不禁。
“您老,在做饭?”
叶长谦眼中透露出些无奈来:“原本是如此打算——”
只是现实是,他一进厨房,什么都不认识。
没有灶台也没有柴火,电器摆了一排,一个不认识。
好不容易打电话给谭宪,学会怎么打开煤气灶了,却发现调料不认识……
余初进了屋子,站在厨房门口,瞄了一眼就什么都明白了。
“我带了吃的回来,热热就能吃了。”
她讲桌上的打包食物拎起来,然后将其他的纸袋尽数推到了楚小哥面前,“给。”
楚小哥看着桌上一堆的衣服,有些惊讶:“我的?”
“我估算着你的尺寸,不一定合身,你试试看?”
他将视线从衣服上收了回来,对上余初:“谢谢你,余初。”
这么郑重的道谢,让余初老脸一红,有些心虚的转过身:“我去热菜——”
她其实也是路过的时候才想到的,楚小哥寄养在她这快十天了,她都没有主动想到这些细节。
担不住对方的道谢。
衣服是一个袋子一身装好的,楚小哥进了卧室,将衣服都试了一遍,余初预估的尺寸很准确,除了有件外套偏大之外,其他的衣服裤子都还算合身。
一身深色,一身浅色。
深色则是没什么款式,但是更保暖一些,衬衫+羽绒服+秋裤+黑色裤子+保暖皮鞋组合,适合二十五岁到四十岁的理工男。
浅色是偏年轻人的潮流,白色的高领线衣,灰色的呢绒大衣,卡其色的休闲裤,淡棕色的皮鞋,
可能是他长得好,也可能是他身居高位时间不短,这两身风格迥异的衣服,都压不住国师大人自身的气质,无论穿什么,都是人压衣服系列。
换句话也就是说——
其实国师大人穿什么都一样。
所以余初端着晚餐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刚换完浅色系一套的楚小哥:“这一身不错,明天跟谭队吃饭就穿这个?”
叶长谦低头看了看自己,也觉得不错。
“好。”
第二日,下午。
谭宪提前发来了餐厅的地址。
定的地方在巷子里,从地址上看,就不是特别好找。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纪元是蒸汽魔法机械炼金超凡力量并存的世界。当穿越过来的卢克蒙着头,被帝国密探拿着一把枪指着脑袋的时候,他决定撒一个慌。于是他就成了金盾帝国海角区密情局的探长。熟知剧情的卢克只想在这个即将混乱的世界里保命,弄点钱和材料施展秘术之语增强自己的力量。他抢劫绑票勒索,拿着剧情攻略作案,却想不到抢劫一艘帝国运金船,怎么就侦破了帝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走私案?做为一个假探长,卢克很纠结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秘术纪元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关于都市神婿有人问世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该当如何佛曰只需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某赘婿全是扯淡,小爷可没有这么好的脾气,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关于重生嫡女不好惹李韶华前世嫁入承恩伯府,被堂妹伙同婆家人哄骗,害死家中硕果仅存的养子七哥,悲痛欲绝中被毒死,却意外重生回五年前。这一世,承恩伯世子竟然又来招惹她,很好,那就先清算一下上一世哄骗她的代价吧!顺便这一世好好对待七哥。只是人也踩了,仇也报了,但刷七哥的好感似乎刷过头了。七哥温润一笑华儿果然是喜欢我的,既然这样,华儿嫁我可好?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生存,很容易。生活,很艰难。我族,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我族,誓不为奴!...
在血海中崛起,在寂灭中复苏,当雷霆划破长空,叶轩从血海中走出PS本书主角冷酷无情,本书不圣母,不见女跪,主角极度暴戾,这是一个血海大魔王回归都市的故事,也许本书有你想要东西...
一头面相丑陋的鼠妖抓住了许豪,它舔了舔猩红舌头,面露贪恋地望着你,这时候你选择①投鼠祭器,满足鼠妖的嗜好!存活奖励如来神掌!②冲上去就干,弄死鼠妖!存活奖励铁布衫!许豪只好选择二,干死了鼠妖,并获得铁布衫!后来,许豪发现,奖励可以合成,于是铁布衫金钟罩阳力金刚不坏!紫霞九阳至阳神功!破山拳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