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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有仁让前身配合拿出一个名为走狗篇的玩意儿,前身表示“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并不是他揣着明白装糊涂。
他是真的不懂,也真不知道走狗篇是个什么东西。
除了每晚都被他压在枕下才能入睡的解割刀,还有被他分成十几个地方藏匿的数十两银子,前身也不认为这家里还有什么可让人觊觎的。
所以,面对雨夜强闯入室的凶徒,开口便向他索要一个他从没听过的东西,前身是有些莫名其妙的。
耿煊继承了前身的记忆,虽然也觉得事有蹊跷,但还是下意识的站在前身的立场,采信了他的记忆。
现在,看着这个吴有仁亲手挖出来的小小木匣,他的想法动摇了。
通过前身的记忆耿煊知道,自前身懂事以来,便和他的父亲居住在这里,从不知道自家地下藏着这样一个木匣。
前身的父亲,也从来没有对他透露过任何只言片语的信息。
可现在,事实就摆在面前。
耿煊伸手拂去木匣表面的泥土,悄悄吞咽了一下,忽觉有些口干舌燥。
“咔哒——”
木匣很轻易的就被打开了。
真视之眼虽不能让耿煊完全具备黑暗视物的能力,但视力却也比正常人强了许多。
虽然屋中光线昏暗,但耿煊勉强也能看出,匣中有一本书。
“这就是吴有仁要的《走狗篇》?”
因为光线昏暗,耿煊只能勉强看见封皮上有字,具体写的什么却看不清楚。
“这书到底是个什么宝贝,能让他这么重视?”
想到这里,耿煊心中忽地如猫爪一般难受,这疑惑要是不能解答,无论做什么他这心都静不下来。
耿煊扭头扫了眼地上尸体,又看了看手中木匣藏书,又扭头看了看外面天色,轻声道:
“不急不急,我就看看。”
“这夜还长,离天亮早着呢,来得及,不耽误。”
耿煊感觉自己回到了睡前刷手机的状态,精神莫名振奋了许多。
他在床头寻到了火折子,将油灯点亮。
一灯如豆,暖黄的光在昏暗的屋中撑起一片小小的空间。
耿煊将木匣凑了过去,借着油灯的光亮看清了匣中藏书封皮上的文字。
因为并非汉字,而是一种同时兼具篆体和鱼虫体特征的象形文字,需得经由前身的记忆“转译”
才能读懂,耿煊虽然能看懂,但阅读起来却颇为生疏。
看着书皮上的三个字,耿煊缓缓的念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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