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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再深入回忆,只是拿着叉子反复的拨弄盘里的蛋糕。
李莘在一旁听着我简略地交代完前因后果,沉默半晌后还是开口,“你真的想好了?分手可解决不了问题。”
我扯了扯嘴角,坦白道,“依我们的状况,分手是迟早的事情。”
总好过彼此磋磨。
李莘便也不再劝我。
在一段长期的亲密关系中,必然将投入时间与精力,而双方中沉没成本投入的越多的人,也理所当然的更加难以抽身出这段感情。
时间精力乃至金钱无法回收,我们两个人之间是谁付出的多一点毋庸置疑。
书上说,投资进沉没成本越多的人,对于‘放弃‘这个选择就感到就越痛苦,总期以翻盘获益让自己回本。
然而真正沾了赌这个字的,往往没有什么好下场。
插在一旁花束间的菜单上不止甜点,我抬手叫了一瓶杜松子酒。
后面的括号里带着它的音译名称,金酒。
我记得之前在林煜堂书架上的一篇杂志上看到过,杜松子酒的基底是经以发酵和蒸馏制造出的中性烈酒,增添上药材和香料,才是如今的杜松子酒。
彼时我还黏糊糊的赖在他身上,等着他把课题研究报告写完,一面还煞有介事地评判,“英国人还真会享受,这酒看样子味道应该不错。”
林煜堂抽空朝我书页上的“LondonDryGin”
看了一眼,好心给我科普道,“原产地在荷兰,不算是英国货,不过你还是比较适合喝果味金酒。”
当时我看着上面标注的口味,悻悻反驳他,“说不定我就喜欢辣味金酒呢。”
而现在喝进嘴里我才不由得赞同他的话,酒液在舌面上醒了几圈还是带着辛辣的气息直冲鼻腔,我被熏得眼里泛起泪花,咽下去好一会儿没再动弹。
这样烈性的酒味蕾难以适应,甚至只消抿上这么一口,我的脑子已经转动的略显生涩,好半天才能衔接起思维。
坐在旁边的李莘在我面前上下挥了挥手,“别在这买醉啊,我可扛不动你。”
我慢吞吞地冲她“呵呵”
两声,不再搭理她,扭着头去看墙上的装饰画,旁边的摆钟走到四点半。
再过一会也差不多该吃晚饭了。
晚饭。
思绪触及这两个字,我恍惚想起那天晚上之后,林煜堂口中的“吃饭”
。
我被他半搂着套回那件白T,然后被他扣着腿抱起来好让我面对面环着他的脖颈,这样的姿势让我平白高了他半个头,走路晃动间他的下巴颏仅隔着一层布料时不时的磨蹭我的胸口,惹得我弓着腰躲避。
在这副情态下,从客厅到厨房将将十几步路的距离显得格外难捱,他勃起的性器抵在我挺翘的臀部,存在感强的让人难以忽视。
高潮后的身体酸软的紧,我下意识地夹紧腿心却被他用手牢牢的扣住,随即被他放在木质的案板上。
我下意识开口提醒他,“脏……”
林煜堂对上我的视线,坐在台面上的高度不及在他怀里,他的视线重又高于我,“这块案板没用过,平时用的在那边。”
我顺着他的话偏头,果然看到水池旁边的案板,上边整齐地码着切好的菜。
然后他取下挂在一旁的围裙,正当我以为他会像平时那样穿上做菜,他却转而套在我的脖子上。
修长的手指贴着脖颈把发丝捞出来,他捏了捏我的后颈,征求意见般的问我,“帮我做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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