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无所谓了,她好像一直不喜欢我,比起来我更在意妹妹。”
临走前阮重笙和他两个人酣畅淋漓打了一架,最后以阮重笙半招险胜结束。
后来一连三年,阮重笙都未再见过这个曾经臭味相投的小伙伴。
所以说,这世事无常,谁知道重逢能如此意外。
“我现在叫你什么?邀少主?”
当年那个自称“花公子”
的小伙伴可未必随原名了。
不料,贺摇花淡淡报了名字:“贺摇花。”
原本的“贺花”
加了个代表内门辈分的“摇”
字,其余竟没变。
但阮重笙的重点已经不在名字上了,他低头看着被贺摇花冒险护住的“东西”
。
说是“东西”
也不失真,因为那就是一个由布包着的,被血糊满的头颅。
阮重笙:“尸体呢?”
贺摇花指指他头顶,阮重笙顺着看过去,一具尸体在他正上方悬挂在树枝间,腰身被牢牢卡住,头朝下瞪着眼和他对视。
阮重笙:“……什么玩意,会重生的?”
由于这玩意儿还在往下滴口水,阮重笙作为一个没有特殊爱好的人,往边上不动声色挪了一挪。
贺摇花嗤笑,对这位半个“童年玩伴”
的无知表示了嘲笑,解释抵在喉间的时候转头看见了晋重华,表情凝固了一瞬。
“……引阳上君?”
作为灵州名义上的少主,贺摇花对眼前这位的印象可不比被耳提命面的阮重笙少。
他看看阮重笙,看看晋重华,眼神微妙起来。
晋重华点头,扫一眼得出结论:“云天都天宝都君一脉旁支,不死人。”
不死不死,简而言之,就是死不了。
这种族本身战斗力不强,随便一个筑基就能碾压,奈何他们的特色就是跑得快,打不死。
即脚下生风,随时重生。
穿心不死,封喉不死,砍头颅砍得脑浆乱迸也不死,故又俗称“打不死”
。
但其实要弄死这玩意也并非没有法子,砍下新鲜的头颅,手挖脑髓,亲自渡灵剥除大脑里的魔灵,再用碎成浆的脑花泼到不死人新头颅上,就达成死得不能再死成就。
但由于这种法子实在恶心了点,且不说知道的人有多少,一群白衣飘飘仙风道骨的修士也基本没几个愿意花这么大功夫并用这么恶心的法子去弄死这种生物的。
而这种生物知道自己战斗力不怎么样,就以吸取少量修士或天灵地宝的灵气为生,不痛不痒,骚扰性质占大头。
就是这样一种如茅房扎根的苍蝇一样的生物,叫人头疼了个十成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重生玄学虐渣打脸上一世,颜安洛把陆霆昊当成心尖宝,痴傻纠缠,临终前才发现自己就是一个小丑。重活一世,她剜心割肉,跟那人彻底划清界限。远离男人,一心搞钱!可对方却好像是变了一个人,日日在她身边转悠!逼的颜安洛直接丢给他一纸离婚协议。陆总,签了字,我们各自婚嫁,互不相干!某人却红了眼,将她堵在墙角,哑声逼问...
封神之后三万年,西游之前六百年。一名后世穿越而来成为妖族的家伙,在西牛贺州崛起,成就绝世大妖的故事!...
关于深宠会上瘾他是个渣,视女人如玩物,是云城人人闻风色变的暗夜之王为了报仇,她李代桃僵,却不想意外惹上了他,自此纠缠不休他说你这张脸,真让人又爱又恨又讨厌!她说我不介意你把我当替身!所有人都说她配不上他,因为她脏她坐过牢,却忘了他也刚从监狱出来不久他沉迷于她的柔情,却又介怀着她肮脏的身体,挣扎到几欲崩溃,他一直以为她是他的,这辈子都会是!某天,仅仅因为他跟女人吃了顿饭,她就彻底不...
因为未婚夫背叛,沈采云成了异世农家的一个小萝莉,父亲离家几年未归,母亲和大姐被亲奶奶卖了,剩下她和两个弟弟,沈采云表示这日子没法过了。果断带着一双弟弟分家,手握空间带着唯二的亲人发家致富奔小康,奈何这世上总有几个极品在身边蹦跶。也行!姐就当给无趣的生活增加一点色彩了,只是这捡来的男人是咋回事?养好身子居然赖在家里不...
七岁能给鬼量身,十八睡棺魂出门!自打我出生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命犯五弊三缺,四舍两劫!同时又是百鬼缠身,很多次命悬一线!直到一次机缘巧合,我终于发现原来在我的身体里面还存在着另外一个我(有声小说已于喜马拉雅FM同步上线)...
新书觉醒大明星已发布,求围观!一棵神秘的树,枝是创意,花是时尚,结出的果实却是灵物,一双神奇的手,扮靓你竟为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