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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穆滨城和琉夏依旧相拥而眠,睡得很好。
沈宣经过奔波和惊吓的一天,同样很快就在客房睡着了。
只有杨家,不管是杨文礼,还是他刚刚意外杀人的儿子,甚或是家中的管事奴仆,都是一夜未眠。
杨文礼这边,也不是没人劝告他,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应该主动出击。
可是不管是在刘威口中,还是在县衙看守沈宣,被石子打伤的三个人,都从在证明,说要杀自己儿子的人,是一个万中无一的高手。
对独生儿子太过在意,关心则乱,还有就是出于一个年老者的谨慎,杨文礼不想出现任何意外,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死守。
第46章惊喜
次日清晨,沈宣就骑着村长的驴子,独自上路了。
他穿着穆滨城借给他的粗布麻衣,远远看去,就是一个骑着驴子的农家子,这样走在路上就不会引起太多的关注。
虽然破绽还是很明显,比如沈宣过于细嫩的皮肉,比如他一开口说话,就能听出跟本地口音不同。
但是这些破绽都需要近距离接触才能发现,所以就连沈宣本人也没有太过担心。
只是当穆滨城去向村长借驴子的时候,村长立刻就发现了沈宣的异常,他说,&ldo;这位公子身上这件衣服是穆小子的吧,有点长了。
我们家猛子的身量跟你差不多,不如让他借一套衣服给你穿吧。
&rdo;
沈宣拒绝了村长的好意,并且从身上掏出一两银子来给村长,&ldo;银子您拿着,就当是这头驴的租金。
&rdo;
其实沈宣身上的钱也不多,衙役们抓住他的时候,就收过他的身,将他身上的钱包口袋都收走了。
也许是有点久病成医的意思,因为沈宣刚去京城,出去逛街的时候,就被人偷过钱袋。
此后他自己的贵重东西,都是贴身fèng在衣服里,以此来保证安全。
因为任命书被fèng在衣服里的原因,他才能保住自己的任命书,还有一点为数不多的钱财。
衙役们在拿走沈宣的荷包口袋的的时候,也是万没想到,一个堂堂县太爷,竟然会像一个村妇一样,将贵重的东西fèng在衣服里。
村长拒绝了沈宣的银子,说是对穆滨城很放心,只是叮嘱他说,&ldo;别让这牲口太累着了,隔两个时辰就让它去吃糙。
&rdo;
村长虽然没有收沈宣的银子,可是沈宣看到自己手里的银子,心中却是感慨万千。
他想起了自己无辜惨死的书童。
因为那任命书和银子,都是书童帮他fèng在衣服上的。
而且沈宣在京城被偷的时候,也幸好还有一半的财物放在书童身上,否则他在京城就要饿死了。
虽然最后没有饿死,也将他累的半死,沈宣还记得,那是他跟自己的书童一起度过的一段艰苦时光。
因为钱不够花,书童去给人抗米,最后就连沈宣都只能去找活儿干。
幸好沈宣因为字写的不错,勉强找到一份抄书的活计,不用干体力活儿。
因为那份抄书的工作,可能沈宣真的要感谢那个小偷。
以沈宣的学识和年纪,想要得中同进士,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因为抄书,让他阅读到了很多往年得中进士之人的文章。
要知道,科考近在眼前,还有什么比上两届得中之人的文章选辑,卖的更好的书。
直到上考场的时候,沈宣对于这些文章的熟悉程度,简直已经到了厌烦的程度。
因为他在五个月的时间,抄了整整两百本文选,每抄一本,他能获得二十文钱,勉强够他和书童两天的食宿费。
如果不是因为抄书,如果自己还有一点闲钱的话,沈宣觉得他可能也会买一本那样的文选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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