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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莺知道玫瑰被阿拉真神封为花之女王时,它非常高兴,因而向吐露芬芳的玫瑰飞了过去,就在它靠近玫瑰时,玫瑰的刺刚好刺中它的胸口,鲜红的血将花瓣染成红色。
“如今波斯人仍然相信,每当夜莺彻夜啼叫,就是红玫瑰花开的时候。”
他痴痴地望着我。
“夜莺太笨了。”
我说。
“所有的爱情都是这样吧,明知会流得一身血,还是挺起胸膛拍翼飞过去。”
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我只是无法明白,他为什么甘心情愿化作那可怜的夜莺。
他轻轻地摩挲我的脸,手停留在我的眼睛上。
“别这样,有刺的。”
“我也不介意流血。
我喜欢这样抚摸你的眼睛,我真想知道你的瞳孔里有没有我。”
我忍不住掉下眼泪。
“别哭。”
他抱着我。
为什么会是他?为什么总是他?难道他才是我厮守终生的人?在时间的洪流里,在我们无法控制的光阴里,浮向我生命的,就是他。
在寂寞的纽约,在寂寞的日子里,我再找不到理由拒绝这多情的夜莺。
杨弘念仍旧住在巴士站旁边的房子里,我们再一次相依。
他在洛杉矶有一丬以自己名字为名的时装店,每星期他要飞去洛杉矶一次。
每个星期,我们要分开两至三天,这样最好,他不在的时候,我会思念他。
他没有再送我红玫瑰,也许他已忘了自己曾化身夜莺。
男人就是这样,得到了,又忘记了如何得到。
九零年十二月平安夜那天,我独个儿在屋里,有人按门铃。
我以为是杨弘念过来找我,站在门外的却是文治。
他拿着行李袋,站在我面前,我差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年没见了,竟然好象昨天才分手。
“是良湄把你的地址告诉我的。”
他微笑说。
“你刚下机吗?”
他点头:“圣诞快乐。”
“圣诞快乐。”
我让他进来。
“你为什么会来纽约?”
他傻呼呼的欲言又止。
“你就住在这里?”
他环顾我的房子。
“是的,外面很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