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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会来lose,突然有一天没来,还挺不习惯的。
我笑着说。
你刚才不是和你朋友一起进来的吗?他们呢?雷蒙说。
我愣了一下,没想到我一进lose雷蒙就看见了:哦,他们先走了。
你现在回家?
随便走走。
那要不你等我一会儿吧!
今天是lose乐队成立两周年纪念,一会儿和我们一块儿去吃夜宵吧!
lose里有人叫雷蒙,雷蒙说完话就急急地跑了进去。
看着这个清瘦的男生落拓的背影,我的心里涌起一阵温暖。
在我最难过的时候,他总是会不动声色地陪在我身边。
天知道,此时此刻我多么想爱他,但爱情是命中注定,无法选择。
我留了下来,还是蜷缩在那个角落,静静地等着雷蒙下班。
我们一群人找了一个路边的烧烤摊坐了下来。
lose乐队一共有5个人,四毛、大头、高子、阿信和雷蒙。
平常在lose上班的时候我只是偶尔和他们说两句话,没想到他们对我今天的加入很是欢迎。
大头是一个很阳光的男生,个子很高,总是嘻嘻哈哈的。
他搬着一个小板凳一屁股就坐在了我旁边,说:萧然,今天可是狼多肉少,你一大美女就不怕?
怕你个头!
我拍了一下他的大头。
周围的人看着大头灰溜溜的样子哈哈大笑。
我发现,这几个平常在台上板着一张扑克脸装酷耍帅的男生原来是这么一群简单可爱的孩子。
今天大家的兴致都很高,喝了很多酒,吃完烧烤大家一个个都摇摇晃晃地走在深夜的街头。
我和雷蒙走在前面,其他人走在后面起哄。
我转过身,一只手搭着雷蒙的肩膀,一只手挡在嘴前:嘘!
别吵!
后面的人哈哈大笑,雷蒙低下头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你喝醉了,快回家吧!
谁说我醉了!
我们再去续摊子,我告诉你,今天不醉不归!
我一把推开雷蒙,冲他嚷嚷。
噢耶!
续摊子!
大头第一个响应,随后四毛他们也接着支持我。
够了啊!
都给我回去睡觉!
雷蒙压着嗓子对大头他们说。
我生气了:雷蒙你横什么横啊?不就是会唱歌?干吗冲他们凶啊?我也会唱!
说完我就在深夜的街头大声地唱了起来,声音空旷悠远。
我唱的是一直最爱的那首《海阔天空》:我曾怀疑我走在沙漠中,从不结果无论种什么梦,才张开翅膀风却变沉默,习惯伤痛能不能算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