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春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2章 爹你帮我保管(第1页)

喝酒的动作停顿了片刻,薛直又猛灌了几口,起身朝着深处走去。

干活儿的汉子们吃着自己家的女人做的饭,平日里都是津津有味,今天都是寡淡无味,吃了几口就有些食不下咽,眼睛不住的往沈妙父女这边瞟,沈妙当作不知,继续给她爹的碗里夹菜。

沈老三有些看不过去,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这么多也吃不完,不如让他们也尝尝。”

沈妙不说话,抬头看她爹一眼。

“这么多人分的过来吗?搞不好还会得罪人?你确定要这么做?”

沈老三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只是他们的目光如狼似虎,看的他心里毛毛的。

沈妙干脆起来挪动身子,挡住这些人别有用意的目光,不停催促她爹吃饭。

那些人也不是没有颜色的,纷纷低下头吃着碗里的饭菜,人是铁饭是钢,不能跟自己过不去。

只是这些妇人回家的时候,路过沈妙的身边,总会甩来一个眼刀子。

沈妙恍若未觉,自顾自的收拾东西回家去。

沈老三看着女儿拐弯以后,才收回目光,坐在角落里喝水。

一声“开工啦”

,众人起身扛着家伙儿进山了,想着有源源不断的水流尽庄稼地里,他们都充满干劲儿,热火朝天的。

薛直看着,不到三日,水渠必成,水源的问题告一段落,他也好安心上山打猎。

晚上沈老三回家的时候,老是笑眯眯的,沈妙也知道他高兴,吃了晚饭以后,沈妙就把银票拿出来递给沈老三。

沈老三看着沈妙递过来的一沓银票傻了眼,嘴巴张的老大,沈妙觉得此刻可以放下一整个鸡蛋,她拍了拍沈老三的脸颊,笑着开口。

“爹啊,记得把钱放好。”

虽然不识字,可是沈老三认得上面的数字,他前几天听她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并未放在心上,直到现在看到触手可及的银票,才从心里相信了。

沈老三并没有立马伸手接过来,而且跑到院子里,确认大门已经完全关闭,把堂屋的门也赶紧关好,一股脑儿的把银票塞回沈妙手里。

“丫头,这都是你凭本事挣得,爹怎么能拿,你赶紧收好。”

说完还往四周看了看,生怕隔墙有耳。

沈妙拿出两张放进,剩下的递给沈老三。

“爹,我已经拿了,其他的你帮我收好吧。”

沈老三还是不肯要,他自己这个做爹的本来就该养活子女,再说现在沈妙大了,处处为他着想。

前几天,生病的样子犹在眼前,这可是她花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挣的。

沈妙直接抓起沈老三的手,把银票放进去。

“爹啊,你知道我花钱大手大脚的,就当你帮我保管好了,再说,我前几天无事,想着家里改好好整修一番了。”

沈老三虽然欣慰沈妙能够挣钱,不过想起每次她随心所欲,到处买东西的样子,忍不住摇头,还是收下了,就当给她做嫁妆,女孩子还是要有钱傍身。

父女两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沈老三第二日一大早出门上山去了,沈妙也起了个大早,连续睡了几日,身子也有些慵懒,想早点起来呼吸新鲜空气。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大将军万岁

大将军万岁

关于大将军万岁钟元重生在了泰宁郡,理科生冒充了文科生,家底赔光光,也不知道还能三妻四妾不?真是烦恼。用庶民还是贵族?这是历史上无数次去实验的真理。其实,跟出身没多大关系,跟努力有很大关系。...

柠檬精老公的马甲掉了

柠檬精老公的马甲掉了

为了让爸爸安心去治病,时悦跟爸爸指定的上门女婿领了证。时悦二十万,买你一年的戏,签了离婚协议。付先生岳父说,我们至少要生两个孩子,第一个必须姓时,我答应了。君子言出必行,不能作假。时悦时悦的前男友高调求复合,付先生即时被扒上了热搜时悦的男保姆就是她...

史上第一狂婿

史上第一狂婿

关于史上第一狂婿一代杀神隐归都市,拥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受尽欺辱,五年禁令解除,龙抬头,势必风云涌起,各方势力齐聚,暗夜门重新崛起。首发yushuwubizωoо1⒏υip...

全能大佬又奶又凶

全能大佬又奶又凶

本人姓沈名初浅,字怼怼号你爸爸,信息素大佬,武力值爆表,可萌软可暴虐,可人可喵。沈初浅表示,就算她是现代第一猎人,但,谁还不是个宝宝?所以,找茬的,统统给本宝宝跪下喊爸爸!群众A听说了吗?厉少家的猫会功夫,一个虐一群!猎人B我怎么听说厉少家的猫是学霸,还懂八门外语!路过C卧槽你们那算什么,厉少家的猫还会给厉少...

深海拳王

深海拳王

逗比恶搞热血文,不喜勿入一觉醒来,张小剑重生到高中时期。世界大变,灵气复苏,全民修炼。张小剑觉醒一头C级灵兽皮皮虾(雀尾螳螂虾),成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御海师,然而就在这时,他开启了一个系统叮,养生拳修炼成功!叮,开山炮拳修炼成功!叮,火炮拳修炼成功!叮张小剑一拳轰出,面前的海水尽数撕...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