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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慢慢往北开,时速不会超过五十英里。
凯迪拉克的油箱几乎是满的,可能足够带我跑个三百或三百五十英里,在这种慢速行驶的状况下,跑的里程甚至可能更多。
加速是很要命的一件事!像这种已经有八年车龄的八汽缸引擎,如果猛踩油门的话,那消耗汽油的速度会比咖啡从咖啡壶倒出来的速度还快,但如果维持慢速运转,就可以撑多一点里程数,甚至有可能多达四百英里,或许可以往西跑到孟菲斯市。
车子一直开着,那辆脏兮兮的红色卡车因为够大,即使它在我前方三百码也是个显著目标。
它绕过亚特兰大市的南边往左转,打算穿越乡间往西走,看来伪钞流通的理论是正确的。
借着通过交流道的机会,我把速度放慢,让自己离它远一点,因为我不希望司机怀疑自己遭到跟踪。
但是看他变换车道的方式,可以得知他不是一个常常看后照镜的家伙,于是我又跟得稍微近一点。
红色卡车一直开着,我跟它保持八辆车的距离。
时间也一点一滴过去,下午的时间已经耗尽,渐渐接近傍晚,我一边开车一边吃棒棒糖跟喝水充当晚餐。
我不知道怎么操作收音机,那收音机是日本制的花稍货,一定是修车厂那家伙换上去的,可能坏掉了。
真不知道他怎么处理宾利的车窗,查莉拿回车子后如果发现车窗变成黑色,会不会昏倒?但这不该是她最需要烦恼的事。
我们一路继续往前开。
我们开了几乎四百英里,八小时的车程,出了乔治亚州之后穿越亚拉巴马州,进入密西西比州的东北角,天色已经是一片漆黑。
秋阳在我们前方下沉,大家纷纷把车灯打开,虽然我们在黑暗的天色中只开了几个小时,但这一段路程却让我觉得好像一辈子那么久。
接着,在午夜之际,红色卡车放慢速度,我发现它在我前方半英里处开进一个卡车休息站──这鬼地方连个名字都没有,只知道它靠近一个叫做摩托的城镇,大概离田纳西州的州界六十英里,离孟菲斯市七十英里。
我跟着卡车开进停车场,停得离它远远的。
我看见司机走下车,是个粗壮的高个儿,虎背熊腰,脖子也粗,一头黑发的三十几岁男人,两只手臂长的像猿猴似的。
我知道他是谁:他是克林纳的儿子,那个冷血的疯子。
我盯着他,他下车后站在车子旁边,在黑暗中伸懒腰、打呵欠。
我一边瞪着他,一边想象上礼拜四晚上他在仓库门口手舞足蹈的模样。
※※※
克林纳小子锁上卡车后,漫步走向休息站,我等了一段时间才跟着他进去。
我猜他会直接去厕所,所以我在霓虹灯下的书报摊闲晃,一边盯着大门。
他走出来,慢慢步向用餐区,他在一张桌子旁坐下,再度伸展身体,拿起菜单时那副慢条斯理的模样一看就是个纨袴子弟。
他来这里享用迟来的晚餐,我猜大概要花个二十五分钟,或许半小时的时间。
我回到停车场去,想要闯进红色卡车一探究竟,却发现没有可乘之机,一点机会也没有,因为到处都有人走动,两个公路巡警也在那里闲荡着,整个停车场都笼罩在灯光之下。
等一下才有机会。
我走回休息站,钻进一座电话亭,拨电话回马格瑞夫警局,芬雷马上就把电话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