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冲天哨很烦躁,地上这人就像老鼠,每次挥刀都能略作抵挡,他不想多墨迹,只想尽快赶到闯食王面前,帮大王减轻压力,顺便挣个表现。
他心中想道:必须一击致命,既然你能护住面门胸口,那先断了你腿再说。
提刀上前,专门对着萧仲甫双腿砍去。
萧仲甫依然不能起身,能应付对方向着自己要害砍来,但冲天哨此时专砍腿脚,自己刀去阻挡的话,只能用刀前段。
刀最能受力的是靠近刀柄处的主要刀身,前段在对手的俯劈下,很容易断掉。
况且躺在地上,不砍眼前砍腿,反应也会慢的多,大腿上已经又挨了一刀。
没有多余的人手来帮萧仲甫,听着外面流贼叫喊着奔着大帐跑来,他只想能拖延一点时间就好。
用尽全身力气,翻滚之后手掌一抓地,迅速半蹲,接着双手握刀向上挥斩,冲天哨没想到他还能做出这样的动作,大喊一声:“你死定了!”
用刀抵住萧仲甫向上的挥刀,两人刀抵在一起,纯是靠拼力气的时候,谁先卸力,就会被对手用刀直接斩开。
但萧仲甫半蹲着双手发力,已经是四肢并用,紧绷的肌肉已经把旧伤口上的线脚崩开,可是冲天哨还可以伸出一只脚来踢。
萧仲甫脑袋挨了一脚,手上的刀也没握紧,向一边滑动一些,溅出的火星崩在他的脸上,他知道,自己再挨第二脚的刹那,就是被杀死的时候。
他看了冯止一眼,见还在跟闯食王交手,落了下风,心道:兄弟,你可要快点了,我要先交代了。
突然间感到刀上力量一松,冲天哨的刀沿着惯性就被打向空中,落在一旁的鸡骨头上,还有着一只耳朵。
萧仲甫抬起头来,只见冲天哨从侧身到脸上,被自己撩刀划开一道大口子,能看到白色的肋骨已经断开,一只耳朵也被砍下。
冲天哨露出不可思议的眼神,想回过头去,此时胸口又一疼,是萧仲甫抓住时机已经将刀送入他心脏中,并且缓缓站起。
随着冲天哨尸体的倒下,他身后露出一个人的脸庞。
脸上被喷出的血迹沾满,胳膊抬起,手上一个滴血的发簪,颤抖个不停。
沈雨淑目光呆滞如同失了魂魄,看着站起来的萧仲甫啊的一声叫了出来,赶紧把发簪扔在地上。
萧仲甫则是鼓励的眼神看了看她,点点头向着冯止方向走去,但没走两步,就用刀撑了自己一下,防止脱力,大口大口喘气。
账外听到有人大喊着:“走水啦!”
整个营地都动了起来,有救火的,有逃命的,但还没影响道帐外跑来的众人。
“这两人你应付,我去帮你们班头,要不都得死了!”
秦书竹对着池荣大喊道。
其实这两名护卫已经被打的节节败退,被杀死是迟早的事,但时间紧张,必须在几个呼吸拿下闯食王,否则全盘皆输。
池荣答应了一声,放弃了防守,只是不停左右来回砍杀二人。
闯食王扫开眼前的冯止,刀锋一转直突奔着自己来的秦书竹。
账内的火把噼啪滋啦一声,一道亮光闪过秦书竹脸庞,闯食王吃惊道:“你是那日败的女将军!”
秦书竹不答话,那日战败的耻辱此时激发着他的双手,刀刀杀机不停。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命运错位的吉米被天使带回十年前,让他重新站在了命运的分岔路口。而这一次,他选择成为一支摇滚乐队的主唱。摇滚是什么?摇滚是真实的态度,是力量的节奏,是生命的狂欢,是看清生活是坨狗屎后,依然能热爱着这狗屎一样的生活。本文题材新颖,故事有趣,借主角吉米的视角,讲述了一支摇滚乐队的日常快乐生活。鼓手敲门也要敲出节奏,贝斯手一天到晚嘣嘣嘣,主唱和吉他手时而相亲相爱,又时而相爱相杀。但当这一群逗比站到舞台上,就能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与吉米同行,带你一览乐队趣事。…...
江天道扛着一顶大狙,穿越到了1941年的抗日战场,一颗子弹帮新1团干掉了鬼子的据点,也让他结识了狂放不羁的李云龙。抗日因此变得精彩,鬼子闻风丧胆,新一团所向披靡,李云龙咧着大嘴拍着江天道的肩膀说小道子,好样的,给老子一枪干掉冈村宁次!...
当姬姓诸侯和非姬姓诸侯讨论着天下到底谁做主的时候,练气士们正在悄然崛起。在这个风云激荡的大时代里,我姜华能走到今天的位置,靠的全是我自己!...
关于异世界的美好生活别人穿越都是龙傲天,为什么我穿越成了小白脸,而且金手指居然是买买买!!!这个世界如此疯狂,女人居然比男人还能打,那还要男人干什么?女帝你只要在家带孩子就行了,打仗的事,交给我!小白脸那咱们也得先要一个啊...
关于占有欲魏池年看见乔小麦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女人属于他,所以他出手夺了!一个男人想要得到一个女人的那点事儿。一开始只是有点喜欢,慢慢变成了想要控制。...
他是一个艺术生,曾经想过要用画来征服世界,但当他穿越回唐朝,真正站在改变历史的转折口的时候,手里捏着的,竟然就只有土豆红薯和西红柿而已。当然,还有他最喜爱的歌曲,以及漫画(新书吾剑之名。穿越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