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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漫小声说:“那你可以和他们一起啊。”
封嗣摇头:“不了。”
往后的几十年的时间里,大概都要和他的父母一般东奔西走,现在又何必提早体验那种生活呢?
其实说来也是可笑,明明未来的生活一眼就能看清,为什么现在还这么努力呢?
他以前不明白努力的原因。
直到遇见了宋之漫。
封嗣低头,看向宋之漫。
她刚好抬头看他,笑靥如花:“阿嗣,以后要是放假了,我们一起玩儿吧。”
封嗣犹豫,“这、不太好吧?”
宋之漫:“没什么不好的啊,你、我、合欢还有宋小四,我们四个人可以一起玩啊。”
见他仍是在犹豫,宋之漫大概能想到他的顾虑是什么,立马拍胸保证:“你放心啦,宋小四不会有意见的。”
“还是算了,我怕到时候……”
他欲言又止。
宋之漫立马说:“你不相信我吗?”
“当然不是。”
宋之漫:“那不就好了,说好啦,到时候,我们一起玩。”
封嗣迟疑的点头。
两个人又靠着栏杆。
是啊,直到遇见了宋之漫。
如果不站在高处,她又如何能看到自己?
在那一刻,他终于明白努力的原因。
为了遇见她。
这一整个暑假,他在那偌大的别墅里,如往常般生活。
看书、写字、画画、弹琴、打游戏、吃饭……无数的瞬间里,关于寂寞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要是宋之漫在就好了。
这个想法在出现之后就喷薄而出、再难收回。
如决堤的江水一般,卷席着寸草不生的大地。
他像是在沙漠中行走已久,未进半分水的旅者,偶遇河塘,内心欣喜若狂,像是位瘾者一般,汲取着难得的水源。
他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说服自己并不喜欢宋之漫;
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接受了自己真的喜欢上了宋之漫的事实。
他早熟,十二岁的时候就已读懂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他那时便深信,最忠贞、最狂热的爱情都将是过眼云烟。
他的家庭也让他明白这一点。
他的父母并无任何感情,强强的联姻让他们结婚,两个人因为工作的原因总是在各个国家跑,留给封嗣的,无非是钱,以及一堆尊敬他的佣人。
可是,这些想法,如今通通推翻。
只因为一个人。
——宋之漫。
封嗣坐在教室里,余光看着宋之漫认真做题的神情状态,想着自己刚刚故意说出口的那些话,突然有点难以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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