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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长辈面前,一站就是几个钟头,而且笑容始终不懈地摆在脸上。
同时,她要眼观四路,看着每个茶碗,随时补充热茶;看着水烟袋与旱烟袋,及时地过去装烟,吹火纸捻儿。
她的双手递送烟袋的姿态够多么美丽得体,她的嘴唇微动,一下儿便把火纸吹燃,有多么轻巧美观。
这些,都得到老太太们(不包括她的婆婆)的赞叹,而谁也没注意她的腿经常浮肿着。
在长辈面前,她不敢多说话,又不能老在那儿呆若木鸡地侍立。
她须精心选择最简单而恰当的字眼,在最合适的间隙,像舞台上的锣鼓点儿似的那么准确,说那么一两小句,使老太太们高兴,从而谈得更加活跃。
这种生活艺术在家里得到经常的实践,以备特别加工,拿到较大的场合里去。
亲友家给小孩办三天、满月,给男女作40或50整寿,都是这种艺术的表演竞赛大会。
至于婚丧大典,那就更须表演的特别精彩,连笑声的高低,与请安的深浅,都要恰到好处,有板眼,有分寸。
姑母和大姐的婆婆若在这种场合相遇,她们就必须出奇制胜,各显其能,用各种笔法,旁敲侧击,打败对手,传为美谈。
……
这里,物质生活的困苦被充满文化气息的精神生活所冲淡甚至掩盖。
虽然是平民,却以贵族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而物质生活的困苦,更加凸显了&ldo;虎死不倒威&rdo;的贵族气。
能够写出寒酸里的高贵,这是老舍文字的魅力之一。
不但写北京如此,他写其他地方也能如此,例如短篇小说《恋》的主人公庄亦雅,是济南的一个小知识分子,他爱好收藏字画,可是买不起那些名贵的,他只能买那值块钱的&ldo;残篇断简&rdo;,或是没有行市的小名家的作品。
而这就构成了他生活的最重要的意义。
在长篇小说《二马》里,老舍塑造了一个自幼生在北京,中年以后到英国去做生意的马老先生。
他身在以赚钱为人生核心意义的资本主义大都会,却仍然保持着一副老北京人的做派:
马老先生是伦敦的第一个闲人:下雨不出门,刮风不出门,下雾也不出门。
叼着小烟袋,把火添得红而亮,隔着玻璃窗子,细细咂摸雨,雾,风的美。
中国人在什么地方都能看出美来,而且美的表现是活的,是由个人心中审美力放射出来的情与景的联合。
烟雨归舟咧,踏雪寻梅咧,烟雨与雪之中,总有个含笑的瘦老头。
这个瘦老头便是中国人的美神。
这个美神不是住在天宫的,是住在个人心中的。
所以马老先生不知不觉地便微笑了,汽车由雨丝里穿过去,美。
小姑娘的伞被风吹得歪歪着,美。
一串灯光在雾里飘飘着,好像几个秋夜的萤光,美。
他叼着小烟袋,看一会儿外面,看一会儿炉中的火苗,把一切的愁闷苦恼全忘了。
他只想一件东西,酒!
马老先生多少还算是有点地位的北京人。
再看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这是个从乡下来到北京的社会最底层的车夫,但就是在他身上,也透露出一种追求精神生活满足的高贵气息:
这么大的人,拉上那么美的车,他自己的车,弓子软得颤悠颤悠的,连车把都微微的动弹;车箱是那么亮,垫子是那么白,喇叭是那么响;跑得不快怎能对得起自己呢,怎能对得起那辆车呢?这一点不是虚荣心,而似乎是一种责任,非快跑,飞跑,不足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与车的优美。
那辆车也真是可爱,拉过了半年来的,仿佛处处都有了知觉与感情,祥子的一扭腰,一蹲腿,或一直脊背,它都就马上应合着,给祥子以最顺心的帮助,他与它之间没有一点隔膜别扭的地方。
赶上遇到地平人少的地方,祥子可以用一只手拢着把,微微轻响的皮轮像阵利飕的小风似的催着他跑,飞快而平稳。
拉到了地点,祥子的衣服都拧得出汗来,哗哗的,像刚从水盆里捞出来的。
他感到疲乏,可是很痛快的,值得骄傲的,一种疲乏,如同骑着名马跑了几十里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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