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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他说。
“鱼干现在还好吗?”
赵之恒见于淮瑾有所退让,见缝插针地又问了一遍。
于淮瑾很喜欢小动物,最喜欢的是二哈,他完全不介意拆家小王子把沙发咬得弹簧蹦出破烂不堪,他就羡慕二哈漂亮的美瞳,也喜欢二哈的行事作风,毕竟有他本人的几分神韵。
可是赵之恒不同意,咬破了家具要重新买,弄坏了东西要找人修,养宠物就是花钱找罪受,何必呢。
那时候于淮瑾年纪还很小,要养就非得养,赵之恒越是不让越要,最后他们两个大吵一架。
赵之恒和他冷战了整整一个礼拜。
于是于淮瑾含泪买了一只和二哈极为相似,但相对来说乖巧一些的狗阿拉斯加。
阿拉斯加没满三个月的时候,他们就分手了。
赵之恒在的时候,对鱼干嫌弃至极,现在想不起来它叫什么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三个月的事情,三年总能忘得七七八八。
“送人了。”
于淮瑾说,“工作三天两头坐飞机,我怕照顾不好它,就送人了。”
鱼干是一条有自己精神世界的狗,在赵之恒面前低眉顺眼,几乎很少和赵之恒出现在同一个房间里,但是在于淮瑾面前就跟二哈附体一样。
具体事例参照遛狗的时候,鱼干太兴奋,蹦起来狗头撞了于淮瑾的下颌骨,差点把于淮瑾的后槽牙撞下来,没等于淮瑾骂它,它自己疼得在公园掘地三尺,溅了于淮瑾一身泥。
鱼干很喜欢江越,于淮瑾傻6于淮瑾以前是个极度任性的人。
赵之恒母亲不远万里从小山村来看他,于淮瑾穿着睡衣大裤衩在家倒果汁喝。
昨天赵之恒跟他商量让他去外面回避回避,他缠着赵之恒做了一次才答应,可是今天他就起晚了。
赵母愣在原地,赵之恒赶紧解释说这是于淮瑾,和他一起住的室友。
赵母又问你不是说这房子是你买的吗。
于淮瑾从娘俩的对话中猜到了赵之恒撒的谎,赵之恒一个专注跑龙套的小演员,剧组平时都不给放盒饭要自己掏钱买的角色,怎么可能在寸土寸金的地方买得起房。
房产证上唯一的名字是他。
其实他当时挺想写个赵之恒的名字,权当结婚证了,可是赵之恒的自尊心不同意。
以前的他看赵之恒自带十米厚滤镜,认为赵之恒是个不贪图钱财的人。
不过现在看来,赵之恒的自尊心强到有些扭曲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