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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我是来这里泡温泉的客人,刚才在半里外一处与铁轨平行的崖上散步,我跑下山坡时,不小心把一块石头从崖上踢落至底下的轨道上了。
万一列车经过,一定会出轨,严重的话说不定还会翻落山谷。
我到处找路想下去搬开石头,可是我对这一带的山路完全不熟,没办法从高崖顺利下去。
我想不能再这样拖拖拉拉,就先赶来这里,怎么办?能不能请你尽快设法搬开石头?&rdo;
我忧心忡忡地如此表示,站长一听大惊失色并说:
&ldo;那可糟了,下行列车正好刚刚经过。
依照正常情况,应该已经过了那一带了……&rdo;
这正中我的下怀。
就在站长急得团团转的当口,那列下行列车上的乘务员侥幸脱险赶回车站并带来列车出轨翻覆、死伤人数不明的噩耗,现场慌乱成一片。
我因牵涉其中而被地的警局扣留了一晚,但那可是我精心设计的策略,自然不可能露出马脚。
我当然遭到痛斥,但还不至于受到惩罚。
事后我听说,当时我的行为就算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10),顶多也不过课以五百圆以下的罚金,但是最后好像判定不适用该条款。
所以,我仅以一块石头,呃,这个……对了,十七人,就成功夺走了十七人的性命,而且没受到任何惩罚。
各位,我就这样夺走九十九条人命,连眼睛也没眨一下。
我不仅毫无悔意,甚至连那种血腥刺激都玩腻了,这次我决定把自己当做牺牲品。
各位对我残忍的作为纷纷皱起了眉头,是的,这显然是一般人根本无法想象的滔天大罪,但是,就连犯下这种大罪都摆脱不了空虚滋味儿的我会有何心情,只盼各位也能稍加体会。
我这个人,在我的人生中除了策划这些坏事,再也找不出任何生存目标。
请各位自行判断我是不是疯子,算不算得上所谓的杀人狂。
到此为止,今晚的主讲者结束了他惊世骇俗亲身经历的描述。
他黑色的瞳孔因为某种癫狂的情绪不断紧缩,扩大的眼白充满血丝,混浊的目光掠过在场每位听众的面孔。
然而没有任何人回应或批判,眼前,只有被诡异颤动着的烛焰照得通红的面孔,无言地排列着。
突然,门边的布幔闪过一道银光,银光逐渐累积,凝聚成一个银色圆盘,如满月破云而出一般娇羞地自红色布幔后头,徐徐现出真面目。
自打那银光一闪而过,我便已知晓那不过是捧在女招待手上,装饮料的银色大托盘。
但是红色房间中被渲染到极致的诡谲氛围,却在恍然间让这普通的银盘焕发出异化的神采:这莫不是《莎乐美》(11)剧中奴隶自古井中捧出的那个放着预言者头颅的银盘银盘现身后,下一个自布幔后闪现的会否是一把宽如青龙刀的锃亮大刀?
只不过,下一个出现的并非厚唇的半裸奴隶而是一名美丽的女招待,轻盈如蝶穿梭在七名男子中间,奉上解渴的饮料,也带来楼下餐厅豪华歌舞香艳和微醺女子娇嗔的气息。
顿时,这个远离人世的诡异空间宛如被注入一缕俗世的烟火,如此不协调。
&ldo;注意,我要射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