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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团的实力很强,「池边生活」这团名也真够逗了,跟他们还挺搭的。
贝斯手跟鼓手是两个邋遢的大块头,看起来披头散发的,又胖又脏。
吉他手则是肤色黝黑的小个子,他脸上挂着咧嘴的微笑,跟史迪维雷本人还真有点像,吉他也弹得不差。
他手上拿着一把莱斯保罗牌(lespaul)的黑色吉他,搭配的是马歇尔牌的大型电吉他扬声器(arshallstack),老派的演奏方式极为动听。
松散而阴郁的弦音,还有电吉他上面的大型拾音器,让马歇尔扬声器里的真空管几乎无法负荷,发出嗡鸣震动的嘶吼声,但也只有这样才能制造出如此华丽而丰饶的乐音。
我们乐在其中,喝了很多啤酒,在座椅上紧紧相依。
然后我们又共舞了一会儿,那种气氛让人无法抗拒──舞台上不断传来音乐,酒店里愈来愈热,人也愈来愈多,音乐愈来愈大声,节奏愈来愈快,女服务生拿着酒瓶到处走来走去。
萝丝可看来美呆了。
她的丝衬衫整件湿掉,紧贴在身上,我可以看出她没穿内衣。
我跟一个令人惊艳的美女一起待在这间老酒吧里,还听到这么棒的演奏,感觉就像在天堂里一样快活。
明天再办乔伊的案子吧!马格瑞夫对我来讲好像也已经在千里之外,我不想多说些什么,只希望今晚永远不会结束。
乐团一直演奏到很晚,一定是午夜过后很久了。
我们烂醉如泥,浑身没劲,实在不想开车回家。
加上又开始下雨了,虽然只是小雨,但我们不想在雨中开一个半小时的车。
而且我们喝了许多啤酒,如果冒险上路,最后不是掉到水沟里,就是被关进牢里。
我们看到一个指标,上面写着继续开一英里路就有汽车旅馆,萝丝可笑着提议我们去那里过夜,看起来还有点不好意思,好像我们要私奔似的,好像我把她偷渡越过州界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其实我并没有这个打算,但是我也不会浇她冷水。
所以我们跌跌撞撞走出酒吧,耳畔不断传来嗡鸣声,进了宾利老轿车之后,小心翼翼地沿着湿滑的路面慢慢开了一英里路,看到汽车旅馆就在前方。
这是一栋宽阔的老旧矮房子,看来就像电影里的场景。
我把车开到停车场,走进办公室唤醒夜班的家伙,把钱丢给他,吩咐他明早叫我们起床。
拿了钥匙后我又回到车上,把车停在我们的小屋旁,两人一起进屋去。
这里是个叫不出名字的好地方,这种地方在美国可以说比比皆是,但是一边听着雨水打在屋顶上的声音,却让我感到一阵温暖与舒适,更何况小屋里还有一张大床。
我怕萝丝可着凉,所以要她把湿衬衫脱下。
她对我吃吃地笑,用嘲弄的口气说,她可从来都不知道我有医疗执照。
我跟她说,我们的训练里面包括基本的急救常识。
「我现在需要急救吗?」她笑着说。
「如果妳不脱掉衬衫的话,」我笑着说,「马上就会需要的。
」